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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昆明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03日 17: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1月03日 10:10 至 2020年01月10日 23:59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1-03 10:12 至 2020-01-1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2月1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 ||
预算金额 | ¥206.4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丽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宁市连然街道一碗书村泉山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3-2-1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1.采购公告内容: | |||||||||||||||||||||||||||||||||||||||||||||||||||||||||||||||||||||
1.1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
1.采购公告内容 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概况 1.2.1招标编号:YNMH-******GKCG 1.2.2招标范围及内容: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注:投标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1.2.3 服务期限:三年。 1.2.4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1.2.5质量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工作要求及第五章采购需求执行。 1.2.6采购预算:¥206.44万元/年。 项目内容组成表
1.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1.3.2进入昆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涉及投标人(供应商)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供应商)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供应商)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1.3.3进入昆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涉及投标人(供应商)的“‘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导入评标系统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其投标被否决。 1.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3.5其他 4.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5.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5.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及近三年(2016年至今)(若无2018年度财务报表可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经营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财务报表)。 4.5.6投标人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4.5.7投标人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4.5.8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5.9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5.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 |||||||||||||||||||||||||||||||||||||||||||||||||||||||||||||||||||||
2.采购文件的获取: | |||||||||||||||||||||||||||||||||||||||||||||||||||||||||||||||||||||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1-03 10:12 至 2020-01-1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 |||||||||||||||||||||||||||||||||||||||||||||||||||||||||||||||||||||
3.投标文件的递交: | |||||||||||||||||||||||||||||||||||||||||||||||||||||||||||||||||||||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2-12 09:30。 3.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址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 |||||||||||||||||||||||||||||||||||||||||||||||||||||||||||||||||||||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 | |||||||||||||||||||||||||||||||||||||||||||||||||||||||||||||||||||||
5.联系方式: | |||||||||||||||||||||||||||||||||||||||||||||||||||||||||||||||||||||
采购 人: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连然街道一碗书村泉山路 地 址: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3-2-101 邮 编:650300 邮 编:650300 联 系 人:刘丽梅 联 系 人:饶蕊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