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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路延伸段(朝阳路-桔颂路)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北宜昌
招标公告
工程承包
发布时间: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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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路延伸段(朝阳路-桔颂路)新建项目,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西发改投[2021]43号、宜西发改投[2021]49号、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1]1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宜昌市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路延伸段(朝阳路-桔颂路)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概况: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路延伸段(朝阳路-桔颂路)新建项目,起点为朝阳路,终点为桔颂路,长度约680米(其中夷陵区地块路段,道路长度1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千米/时,双向四车道。道路规划红线宽25米,其中车行道宽度15米,人行道宽度5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土石方工程和绿化工程。本工程设计和市政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片区。

2.4建安工程投资额: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项目建筑安装程费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批复中的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建安工程费。

2.5招标范围: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路延伸段(朝阳路-桔颂路)新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等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2.6履约期限:总工期360日历天。

2.7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满足资格审查的设计资质要求,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须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1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应上传20211月至20216月之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或其分公司。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4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15本项目招标人已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0722日至20210802日下午170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0813日上午090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10722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北门外正街15号碧水兰庭5号楼

联系人:左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H3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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