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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福路(尚义路--崇仁路)道路工程(K0+020-K0+720段)(JMDD-202109SZ-******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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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MDD-202109S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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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延福路(尚义路--崇仁路)道路工程已由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以荆掇行审服【202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延福路(尚义路--崇仁路K0+020-K0+728.28段) 建设规模:长约700米,宽24米 其他:延福路(尚义路-崇仁路K0+020-K0+728.28段),新建道路标准段路幅为4.50m人行道+15.00m行车道+4. 50m人行道;包括道路工程、砌筑拱形骨架护坡及植草护坡、铺设电力通信管群、路灯电缆管及交通附属工程等(电力通讯管群及检查井、路灯电缆管、交通附属工程止点桩号为K0+720)(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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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延福路(尚义路-崇仁路K0+020-K0+728.28段),新建道路标准段路幅为4.50m人行道+15.00m行车道+4. 50m人行道;包括道路工程、砌筑拱形骨架护坡及植草护坡、铺设电力通信管群、路灯电缆管及交通附属工程等(电力通讯管群及检查井、路灯电缆管、交通附属工程止点桩号为K0+720)(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0/15 合同估算价:941.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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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目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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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6年9月至今)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报价应按照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需由本公司的注册造价师盖章。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均良好、未出现亏损。
3.1.3施工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1.4投标人信誉要求:(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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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及CA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9月10日至2021年09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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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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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地区(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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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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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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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