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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蔡河镇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广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广采计2020-06-000029号要求,湖北燕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市分公司受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广水市蔡河镇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广水市蔡河镇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YJ-2020-JCS0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广水市蔡河镇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详细见工程量清单。
2、预算金额:投资总金额约为157万元,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85万和镇级自筹。
3、招标范围:广水市蔡河镇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4、工程建设施工地点:广水市蔡河镇甸子山社区。
5、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 7 月,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同类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1、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 6 月 28 日至2020年 7 月 2 日止(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工作日时间内到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代理工作室(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
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建造师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建造师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五大员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第1条要求的资料,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与原件相符)。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时间:同报名时间,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00 秒(注当日 08 :00 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 1 室。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 2020 年 7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2、磋商地点: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1 号评标室。
十、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燕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市分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及《中国广水网》(******)上发布。
十二、本次磋商相关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郝贤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燕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市分公司
联系人:吴凡、彭郝 联系电话:******、******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20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