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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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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07-01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0-07-01 09:3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001001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0-06-09 16:47:37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0-07-01 09:3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0-06-09 15:38:00 |
文件售价 | 文件售价币种 | ||
文件售价单位 | 公告发布媒体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公告标题 | 聚锦路(五峰路至张槎路)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09 16:47:0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6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业务咨询电话:******、******。 | 招标项目编号 | E************001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001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0-06-09 16:51:33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6A-******-000012-8 | ||
公告源URL | ******\JSGCZBGG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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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锦路(五峰路至张槎路)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聚锦路(五峰路至张槎路)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经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立项审批前设计先行招标的复函禅政数监管〔2020〕18号同意勘察、设计先行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聚锦路(五峰路至张槎路)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五峰路至张槎路段,呈南北走向,道路长约930米,宽度30米,计划建设成双向6车道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2.3勘察设计周期: 80 日历天, 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勘察、初步设计周期为 40日历天完成(包括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修编为 1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周期为 2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修编 10 日历天完成。 2.4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及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交通工程、交通监控、排水(雨、污)工程、结构工程、照明工程等的地质勘探、初测、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办理概算备案手续)、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确认预算中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管线物探、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施工配合及变更设计等)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总结报告等。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857,238.42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的施工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工程测量) 乙 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路桥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派出)。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也可按照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格式提交,或提交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注:本款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本款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注:本款所指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本款“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6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业务咨询电话:******、******。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或微信或支付宝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3.7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0年 7 月 1 日 09 时 30 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投标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 7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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