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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湾江城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2020-023)的要求,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办事处的委托,对港湾江城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ZC-CG-2020-Z1004
(二)项目名称:港湾江城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三)采购金额:预算价143.58万元,控制价142.37700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港湾江城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3)类别:工程
(4)用途:港湾江城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改造
(5)数量:1家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7)采购金额:预算价143.58万元,控制价142.377002万元
(8)工期:3个月
(9)工程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磋商控制价的,其磋商报价无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3、供应商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五大员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上岗证(其中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C证),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提供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的身份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五大员的上岗证(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C证即可)、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与社保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2019年)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有效缴纳凭证材料;
5、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政府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证明材料和关联单位说明;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提供“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网页截图除外)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须保持一致)。
4.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一楼政府采购开标室(武汉市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铁3号线体育中心站D出口右转200米两层红房子)
(二)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一楼政府采购开标室(武汉市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铁3号线体育中心站D出口右转200米两层红房子)
(二)时间:2020年7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 址:沌口街万家湖二路27号
联 系 人:阮主任
电 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联 系 人:徐工、王工
电 话:******
电话:******
十、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办事处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