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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四组道路硬化工程
磋商公告
受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民委员会的委托,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四组道路硬化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名称: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四组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编号:ZHJLTF-******-0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03966.66元
五、项目概况及要求:
1、工程主要内容: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四组道路硬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3、建设地点: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7、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
8、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时间除外)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者身份证原件前往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2、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磋商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9:00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团风县团风大道(新客运站物流中心,盛世广场),1幢5单元3楼301)
十、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9:00时。
十一、磋商地点: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团风县团风大道(新客运站物流中心,盛世广场),1幢5单元3楼301)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於会计 电话号码:******
地 址:团风县团风镇江宇庙村
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团风县团风大道(新客运站物流中心,盛世广场),1幢5单元3楼301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
公告日期:2020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