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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门古寺镇水栽食用菌基地(百万筒)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房县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表******号备案意见,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受房县门古寺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就房县门古寺镇水栽食用菌基地(百万筒)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房县门古寺镇水栽食用菌基地(百万筒)项目。
2.项目编号:JFJS-GC-2020-020。
3.采购预算:人民币******.00元(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报价)。
4.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项目地点:房县门古寺镇。
6.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3月、4月、5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发票或银行回单,社保需提供人员清单明细表);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证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日期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许转包和分包。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需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拟派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2.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1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2.2文件获取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标室(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203号聚香缘酒店2楼)。
3.文件获取方式:
3.1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纸质版);
3.2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文件(电子版)。
4.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标室(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203号聚香缘酒店2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磋商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的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本项目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房县门古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房县门古寺镇门古街61号
联 系 人:席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203号聚香缘酒店2楼
联 系 人:张 慧
联系电话:******/******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