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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局总局襄阳市税务局税收公益宣传广告采购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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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襄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09日 18:1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因特殊时期,公司暂停现场报名,改由网上报名。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10日至2020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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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晓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3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姚晓菲、******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若宁、温飞飞、苏恩华 ******-8409、8413、8401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局总局襄阳市税务局税收公益宣传广告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因特殊时期,公司暂停现场报名,改由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Z-******-20106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局总局襄阳市税务局税收公益宣传广告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襄阳市税务局拟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税收营商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宣传地点主要集中在家乐福商圈和诸葛亮广场商圈等人员密集区域。宣传方式主要采取户外LED大屏和三面翻写真喷绘等方式。其中,户外LED大屏宣传面积区域应不低于200㎡,设计文件格式要求是jpg/png图片类或mp4视频类,设计文件像素要求为1344*560。写真喷绘宣传面积区域应不低于140㎡,画面材质为纳尔覆膜,设计文件格式要求为cdr/ps图片类。均全天候播放。此项目预算费用35万。宣传标语内容及需求参数标准见附表。
资源名称 | 频次 | 尺寸(宽*高) | 投放时间 | 所属商圈 | 预算金额 |
户外LED大屏1块 | 15s/次 180次/天 | 面积不低于200㎡ | 365天,每天开屏时间不低于14h | 家乐福商圈
| 16万 |
钢构三面翻写真喷绘1块 | 90s/次 300次/天 | 面积不低于140㎡ | 365天,全天播放 | 诸葛亮广场商圈 | 19万 |
2.招标范围:国家税务局总局襄阳市税务局税收公益宣传广告采购服务。
3.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35万元,其中户外LED大屏16万元,钢构三面翻写真喷绘19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及分项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
代理商参与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参与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有),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0日 至 2020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因特殊时期,公司暂停现场报名,改由网上报名。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0年7月14日,每天(节假日、周末除外)上午9: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报名,谈判文件每本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因特殊时期,公司暂停现场报名,项目报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银行汇款完成:(一)通过参与单位的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以及“报名”字样,同时将单位委托书(或授权书等文件)、本人身份证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发送至******联系报名及补开发票事宜;补开发票时限为恢复现场报名后一个月以内。(二)通过私人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报名”字样,汇款人凭单位委托书(或授权书等文件)、本人身份证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发送至******联系报名及补开发票事宜;补开发票时限为恢复现场报名后一个月以内。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襄城区环城东路87号中南工程设计咨询集团鄂西北区域营销中心)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襄城区环城东路87号中南工程设计咨询集团鄂西北区域营销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接受报名收款和中标服务费的账户:
户 名: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账 号:******197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37号
联系方式:姚晓菲、******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
联系方式:袁若宁、温飞飞、苏恩华 ******-8409、8413、8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晓菲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