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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硚口区丰美路和丰采路道路排水项目附属丰美路10kv电力迁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WHKD-ZFCG-******(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0924)
项目名称:硚口区丰美路和丰采路道路排水项目附属丰美路10kv电力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228267万元
最高限价:49.228267万元
采购需求:硚口区丰美路和丰采路道路排水项目附属丰美路10kv电力迁改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名称:硚口区丰美路和丰采路道路排水项目附属丰美路10kv电力迁改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10kv电力迁改工程
(5)简要技术要求:硚口区丰美路和丰采路道路排水项目附属丰美路10kv电力迁改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6)采购预算:人民币49.228267万元,招标控制价为49.228267万元
(7)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8)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
(9)其他:/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招标控制价金额的,其该包磋商响应无效。
3.多包投标的规定:投标供应商只允许参与一个包段的投标。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 联系索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必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等级均达到五级及以上(含五级);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1)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无在建工程且如中标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
2)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供应商拟派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的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以上成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6).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18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时间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三个月缴纳税收有效凭证(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月);
(8).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月);
(9).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以公告发布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关联单位说明表(格式详见附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代表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
携带符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开标室
时间:2020年7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 称:武汉市硚口区建设局
地 址:湖北省中山大道51号
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梦珣、尹华杰、陈鸣、陆晓绚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