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
验证码
账号登录
免费注册
下载鱼泡招标APP
各潜在供应商:
宜昌市减灾备灾中心2021年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Z1231-202101-01H)于2021年07月15日发布了招标公告。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潜在投标人问题:我公司依法依规报名参加宜昌市减灾备灾中心2021年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Z1231-202101-01H)的投标工作。根据网上下载标书内容,现对标书内容评分标准细则中类似业绩提出疑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与法人单位签订过类似应急救灾物资合同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6分。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文件》鄂财采发(2019)6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一,资格条件:第1条(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已经明确指出。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我公司认为提供类似业绩应急救灾物资合同,太过于限定。
对潜在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1.商务评价类似业绩评审因素变更为:“投标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6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报业绩的: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和盖章页;③合同项下发票复印件,提供合同项下任一张对应发票即可,收付双方应与合同规定的甲乙方相符;④ 合同项下银行收款凭证,提供合同项下任一份银行收款凭证即可,收付双方应与合同规定的甲乙方相符。)”
3.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4.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本次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采购人: 宜昌市减灾备灾中心
联系人: 付迁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大道13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炜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晓英、王光燕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兰台路 19 号兰台科技园1楼
网址:******
湖北炜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