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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
湖北十堰
招标公告
工程建筑
发布时间: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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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十堰市万达写字楼b座20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鄂采计【2020】-08737号

2、项目名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6.5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63781.26元。供应商最终总报价超过该采购最高限价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具体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不得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完整的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购买发票或者租赁合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近1-3月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证明材料为缴费发票或电子发票,不完税企业需提供带二维码的纳税申报表和2020年1-3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证明材料为缴费发票或电子发票);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3.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上所有人员要求提供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20年1-3月)由本单位缴纳的企业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保完税证明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完税证明和人员名单);

3.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3.6、申请人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备案(打印备案网页截图);申请人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上登记,提供“企业详情”及“人员详情”注册信息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708日至202071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点: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十堰市万达写字楼b座2013室)。

3、获取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须携带以下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一套(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事宜。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十堰市万达写字楼b座2013室)。

2、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07209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072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十堰市万达写字楼b座2013室)。

3、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址: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

联系方式:0719-8105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万达写字楼B座20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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