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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公园长城、重阳塔、何家沟隧道等零星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十采计备[2020]XM0467号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人民公园管理处的委托,拟就“十堰市人民公园长城、重阳塔、何家沟隧道等零星维修工程 ”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十堰市人民公园长城、重阳塔、何家沟隧道等零星维修工程;
2、项目内容:长城、重阳塔、何家沟隧道等零星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项目预算:约33.35万元(本项目预算价为最高限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过程中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5、质量目标: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2018年财务报告,如是新成立公司,则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须提供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单位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发票和项目班子成员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花名册);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主体信用记录网站查询结果(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书面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本项目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7日(8:30 ~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12楼)。
3、获取方式:由供应商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或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五、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人民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郭永 电话:******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姣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