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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枣阳市职教中心学校、吴店镇第二小学新增10KV配电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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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枣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27日 19:28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办公室)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20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20年07月02日 17:30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施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施工******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谈判公告****** |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枣阳市职教中心学校、吴店镇第二小学新增10KV配电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枣阳市职教中心学校、吴店镇第二小学新增10KV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MHJ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吴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施工******
代理机构地址: 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在投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2.4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未被列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20年07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办公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本工程能并入当地电力网。
二、领取谈判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的负责人领取谈判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0年度1-5月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工商注册地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指定的收费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采购代理单位不接受其投标申请。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在领取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工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20年07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7月07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7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枣阳市中兴大道农商行综合大楼四楼), 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07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枣阳市中兴大道农商行综合大楼四楼), 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1项目编号:MHJJ******
1.2项目名称:枣阳市职教中心学校、吴店镇第二小学新增10KV配电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算金额:80万元
1.5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职教中心学校 |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
2 | 吴店镇第二小学 |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
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