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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随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可研编制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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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9日 10:28 |
报名时间 | 2020年04月20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24日 17:00 | ||
报名地点 | 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29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主任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 7132 5822 | ||
采购单位 |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随州市神农大道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主任152 7132 58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代工 ******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docx |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随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可研编制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随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可研编制
项目编号:HBD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52 7132 58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随州市神农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主任152 7132 58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代工 ******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预算金额:人民币4万元,成果文件提交时间:10日;质量: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投标人应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乙级资格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其中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20年04月20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5: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四、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5: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20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4:30 至 2020年04月29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委托,就其随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可研编制以询价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编号:HBDY******
二、项目名称:随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可研编制
三、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4万元,成果文件提交时间:10日;质量: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或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的2019年近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和企业纳税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依法登记并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法人,且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5.3投标人应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乙级资格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其中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前附表要求;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7.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20日至2020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合证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③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④上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彩色打印件、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7.2询价文件售价:收取工本费,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4月29日15时00分,地址: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8.2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8.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签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代理人电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