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YCGJS0079-202101-01(2)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江城大道下段(夷桥路-宜昌长江公路大桥)路灯及10KV配电工程(第2次招标)于2021年8月24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9月15日9时0分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江苏天煌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高邮市灯具厂 |
投标报价 |
******.10(元) |
******.97(元) |
******.72(元) |
质量目标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履约期限(天) |
30 |
30 |
30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3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7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苏)JZ安许证字[2010]103027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696 |
(苏)JZ安许证字[2009]103004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刘颖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4 |
汪海庭,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鄂******8 |
王钢,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2 |
技术负责人 |
邵国田,职称证,G011385 |
靳华伟,职称证,GW******227 |
刘健,职称证,YZZ******K****** |
施工员 |
吴一清,岗位证,32******4 |
徐镇,岗位证,042******02401 |
周龙灿,岗位证,32******8 |
安全员 |
吕长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苏建安C2(2019)****** |
张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建安C2(2019)****** |
康改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苏建安C2(2019)****** |
质量员 |
乔林,岗位证,32******1 |
毕颖,岗位证,042******02053 |
郑伯俊,岗位证,32******4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江苏天煌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偃师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路灯安装工程(二标段)采购安装合同 |
408.572691 |
陆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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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大街(滨港十路至疏港路)路灯改造工程 |
1586.999926 |
陆春华 |
|
海尔路路灯工程 |
769.297584 |
陆春华 |
|
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江南二路(将军路-天台北路)照明工程路灯安装及供电报装工程 |
362.12 |
杜俊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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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大道延伸段市政工程(三标段)照明工程 |
382.72 |
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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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三峡高速城区段照明工程路灯安装工程 |
728.8 |
卢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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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灯具厂 |
莎车县荒地镇人民正度设备采购项目 |
300 |
王大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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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大道安新段亮化项目 |
905.771886 |
李正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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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2020年街道亮化项目一标段 |
390.344644 |
王大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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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1年8月16日9:0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6室和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远程异地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形式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江苏天煌照明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宜昌昌耀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组成的联合体
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方)、湖北富宸光电有限公司(成员方)组成的联合体
高邮市灯具厂 (牵头方)、宜昌光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成员方)组成的联合体
四、其他
宜昌昌耀电业集团有限公司:D******8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05]000720;
宜昌光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D******5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2]007214;
招标人代表:赵可;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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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6日17时0分至2021年9月19日17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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