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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委托,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对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多媒体一体机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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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NJKZC2020-028 |
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多媒体一体机采购项目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20年06月28日 |
定标日期:2020年07月06日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涵盖万谦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福元西路220号英祥苑第二期1、2栋7层737房 |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柒万陆仟壹佰元整(¥476100.00)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林佳、李光、莫显勇(采购人代表) |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请成交供应商见此公告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潘菲)联系邮寄成交通知书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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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吴圩段33号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莫显勇 ******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潘菲****** |
五、监督部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质疑电话:****** |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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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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