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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荆门市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EPC总承包(JMDB-202107FJ-******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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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MDB-202107FJ-******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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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荆门市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已由荆门市行政审批局以荆审批字【2021】61 号、荆审批字【2021】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中央预算内资金、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应急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东宝工业园(南临泉口大道、西临东兴路、北临新台路)。 建设规模:新建应急物质储备仓库3栋14691平方米。新建室外货场1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场地、绿化、室外给排水、供电、电子信息系统等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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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建(构)筑物等建筑工程总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①在初设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等工作、深基坑支护设计;②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三通一平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工程验收、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 。(初步设计概算汇总表中所列的设备采购费(第9项)由招标人另行招标。)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8-18 合同估算价:4960.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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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要求:①设计图纸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设计规范;②施工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等级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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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项目;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4)项目配备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2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有依法缴纳社会统筹和劳动保险的良好记录;
(6)施工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均良好、未出现亏损。
3.4业绩要求(时间和金额以承包合同为准):
(1)近五年(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单位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 14000m2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近五年(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施工单位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 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5信誉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最多只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投标单位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最多只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投标单位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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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及CA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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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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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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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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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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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