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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茅塔乡台子村四组通组道路提档升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
2、采购计划备案号:MJGPC******
3、项目名称:茅塔乡台子村四组通组道路提档升级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217.1015(万元)
6、最高限价:217.1015(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及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的设备清单,提供自有设备购买发票;租赁设备的需提供租赁合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4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发票及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花名册,小微企业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后果);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路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八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须持有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4、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须提供2018年9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提供政府官网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
6.6、供应商须为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 A 级守法诚信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22日至2021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
3、方式:
由法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打并加盖公章)及项目班子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9月3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茅箭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电 话:******